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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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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5-2026学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四新、一流课程)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5

    各学院、通识教育中心:

    根据《青海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青海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务字〔2025〕67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务字〔2025〕68号)要求,通过自主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核、专家线上、线下评审,经20251113日第4次教学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本批次决定对2025-2026学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四新、一流课程)共26项予以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调动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选工作。经线上申报、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专家评分采取线上和线下评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线上评分占40%,线下评分占60%的权重确定最终得分。根据评审结果,对80分以上的项目予以立项建设。本次立项项目包括“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0项、一流课程建设6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明确建设目标

    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类别,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制定明确、可衡量的建设目标,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制定建设计划

    制定详细的项目建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书》,明确各阶段建设任务和预期成果。建设计划要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实施。

    (三)做好团队建设

    项目负责人要组建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项目团队,明确团队成员分工,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优势和积极性,共同推进项目建设。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四)定期自查总结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定期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三、经费分配及管理

    按照《青海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具体分配方案根据2026年度预算下达情况确定。


    附件:1.校级“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

          2.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汇总表


                                     青海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