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通识教育中心: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务字〔2025〕32号)要求,按照《青海理工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规定。通过自主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核、专家评审,经2025年11月13日第4次教学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决定对“ ‘平台融合+项目支撑+团队引培’促进西部地方高校清洁能源类一流专业建设”等18个教学成果,分别授予青海理工学院2025年教学成果一、二和三等奖,现予以公布。
附件:青海理工学院2025年教学成果授奖名单一览表
青海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