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教育平台

规章制度

  1. 《教学委员会章程》

  2. 《教材征订选用管理办法》

  3. 《本科教学工作规范》

  4. 《关于制定2024级本科人才培养(执行)方案的指导意见》

青海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校历

本科专业一览表

学院

序号

学科

门类

专业类

专业

代码

本科专业

学制

授予学位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1

理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082503

环境科学

四年

理学学士

2

大气科学类

070601

大气科学

四年

理学学士

3

工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四年

工学学士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4

计算机类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学士

5

电子信息类

080706

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学学士

6

自动化类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工学学士

7

经济学

经济学类

020109T

数字经济

四年

经济学学士

工学院

7

工学

材料类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学士

8

能源动力类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学士

9

土木类

081010T

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

四年

工学学士

10

测绘类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学士

商学院

11

经济学

经济学类

020101

经济学

四年

经济学学士

13

金融学类

020310T

金融科技

四年

经济学学士

实践教学

共建立52个校外实习基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已建立4个实习基地,适应专业为: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大气科学。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已建立12个实习基地,适应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数字经济、自动化。

工学院已建立24个实习基地,适应专业为: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商学院已建立12个实习基地,适应专业为:经济学、金融科技。

研究生教育

    学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新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202311月,青海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的通知》(青学位办〔2023〕13号),结合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扎实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建立了全流程、全环节提升培养质量的制度文件、政策措施,实行“双导师”负责机制,与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496名;2024年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增列学校与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150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并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书,进一步积累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提升导师队伍能力水平;学校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7 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6 名;学校将通过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教育部专项计划,与对口支援高校建立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关系,积累博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经验。

    学校制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明确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职责和权利,完善导师遴选、聘任办法,依据学科建设指标加强兼职导师、校外导师选聘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级导师培训,提高导师育人能力,增强导师履职尽责意识。筹建至今,组建了一支学历较高、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8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