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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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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0

    各学院、通识教育中心

    新学期开学伊始,为保障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特此提醒,请各位教师提前做好授课准备,仔细核对课程安排、教室信息,提前10分钟到达授课场地并做好上课准备,请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恪守岗位职责,以良好的教学风貌开展课堂教学工作。根据《青海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试行)》,现就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2.教师应认真备课、讲课,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课、由他人代课,确实需要调课、代课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3.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严禁讲授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内容;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4.授课教师要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可采取课前点名、随机抽查点名、随堂布置小作业现场回收、学生按班级分区域就坐、学生干部点名后报告教师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考勤。考勤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核对学生的真实身份,将替课学生排除在课堂之外。

    5.教师要对课上存在迟到、早退、睡觉、玩手机、聊天、吃东西等违反课堂纪律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将学生的平时表现通过加减平时分的方式予以体现。

    6.教师疏于课堂教学管理,学生出勤率低于80%或学校检查发现存在学生替课现象,教师未发现者,对教师进行通报,由主管校领导、教务处处长或学院领导对其进行约谈。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必须依照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找其他同学替课、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学生确认自己具备自学能力,可在课程开课前,向学院提交免修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开课学院及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学生可免修该门课程,直接参加期末考试,否则学生必须全程参加课程学习。

    2.学生上课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关闭通讯工具,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讲文明、有礼貌,尊敬老师,不得顶撞、讽刺和挖苦老师。

    3.学生在课堂上不允许随便讲话、说笑、睡觉、吃零食、喝饮料;保持仪容整洁大方;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4.各班学习委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每次上课前必须做好上课考勤和替课行为的检查和记录,各班班干部要监督班级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并及时向辅导员、任课教师报告。

    三、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召开教师会议和各教学班班会,传达本通知精神,使每一位师生均能全面了解本通知内容,并在教与学中予以贯彻、实施。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工作,定期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全方面开展巡课工作,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位。

    3.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教务干事要认真收集教师和学生反映的情况,并将其汇总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

    四、加强检查和指导

    教务处将对师生课堂出勤情况进行长期检查;各学院党政领导、班主任要经常性的深入课堂,进行常规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优良的教风学风是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广大师生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日常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希望各教学单位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教风学风建设作为一项大事常抓不懈,力争提高我校的教风学风水平。


                                            青海理工学院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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