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通识教育中心:
根据《青海理工学院关于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校教务字〔2025〕15号)及《青海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5〕49号)要求,其中,省、校级黄大年团队创建项目建设期为1年(资金执行期1年);学校择期开展项目验收工作。为进一步掌握其他48项2025年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立项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学校决定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3月16-20日
二、检查方式
线上检查,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共26项):省、校级“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2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9项)、省级骨干教师培养项目(5项)
第二组(共22项):省、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
三、检查范围
2025年3月立项的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48项)(见附件1)
四、检查内容
主要对项目建设进度、阶段性成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阶段工作计划、资金执行率等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五、检查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填写《青海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并由学院(中心)签署意见。
2.教务处组织各学院(中心)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作为评审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学院(中心)填写《青海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专家推荐表》(见附件4)。
3.学校将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对进展缓慢、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要求其限期整改;对资金执行率较低的项目,收回2025年未支付项目资金(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底),必要时取消其资格。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11日前,将《青海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及《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青海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专家推荐表》报送教务处(致远楼213),并发送电子版(word或Excel版本,命名为“学院/中心名称+项目类型+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至邮箱:jwc@qhit.edu.cn。
附件:1.2025年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立项项目一览表
2.青海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3.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
4.青海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1日